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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电梯转石家庄市公共租赁房申请方式条件解答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20

 石家庄朋佰电梯转载河北新闻网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是一名打工者,在开发区上班,想申请公租房,先打得114咨询,然后找的开发区管委会,然后一路打电话咨询,一直打到85093860时,就一直打不通了,再返回上一级咨询时,他们会很厌烦说,告诉你的号你就一直打。我现在才是咨询下,申请公租房都需要什么条件,都已经这么难了?何谈后续的申请呢?更别提办事效率了吧!哎,原本是为民服务的好事,怎么实施起来就这么难呢?请与帮助!麻烦您告诉我申请公租房都需要什么条件?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

    我市公共租赁房针对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街道办事处随时受理、初审,区住房保障部门终审,市级住房保障部门抽查,现行条件是:

    一、申请方式

    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真实性进行担保,用人单位可委托申请人代表携带相关材料组织申请。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二、保障对象

    (一)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保障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本市市区居住证;

    2、申请人在市区居住,且在本市工作一年以上,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申请人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

    4、单身申请人需满法定结婚年龄;

    5、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保障房租金。

    (二)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保障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市市区居住证;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保障房租金。

    (三)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保障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户口,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执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106元以下;

    3、单身申请人需满法定结婚年龄。

    三、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限制行为能力和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1人户家庭;

    2、购买房屋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

    3、申请家庭在市区拥有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上自有住房的;

    4、单身申请人父母在本市房产数量大于子女数、父母在本市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0㎡以上)、家庭房产总面积除以申请人父母及与其同住子女的总人数大于等于30平方米的;

    5、限制申请保障房年限之内的;

    6、租住公有住房或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

    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如果基本符合以上其中任意一类人群的申请条件,由单位或个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申请表》,按照表中要求提供材料,再交回街道办事处审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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